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公众安全需求的日益提高,保安服务业得以迅猛发展。二十多年来,全国由公安机关组建的保安服务公司发展到2800余家、保安从业人员达200余万人。专业化的保安服务为保护群众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做出了大量的、积极的贡献。
当前,全国各地正在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要求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积极推进公安机关所属保安服务企业脱钩改制工作。由公安机关统一领导、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的的中国保安服务业将逐步实行政企分开、管办分离,逐步建立市场调节作用能够充分发挥、企业活力能够充分激发、行业内部能够有效自律、政府监管能够依法进行的发展和监管机制。同时,依法实行保安服务市场准入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开办保安服务企业。积极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保安经营活动,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民营资本共同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保安服务企业;打破区域划分,积极培育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保安服务市场。公安机关正面临角色的转变,尤其是观念的转换。管办分离、政企分开必将给保安监管工作带来巨大的挑战,但更多的是机遇。
笔者从警25年间,所从事的工作内容主要是安全防范和保安经营以及保安管理。从事过12年分局与派出所基层治安管理与安全防范工作、10年保安公司经营管理岗位,自《保安服务管理条例》颁布实施至今3年的保安监管工作岗位。对保安服务行业经营管理、保安队伍管理、保安监管工作、社会治安基础防范管理工作及其互相之间的关系、关联,有一些切身的体会,现将个人一点粗浅的认识写下来与大家交流,不当之处还望领导、同志们海涵、指正。
随着改制工作的推进,保安服务市场必然打破现在由公安机关开办的保安服务企业一家独大、垄断经营的格局,各类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员队伍将会迅速增多、大量涌现,工作量倍增、任务更艰巨、责任更重大,将给公安机关的保安监管工作带来诸多问题与极大挑战。如果监管工作不到位,会导致一系列问题的发生。多年来,由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管理有待规范,保安队伍不乏问题的存在,特别是一些非正规保安组织,人员招收把关不严,培训工作严重缺失。国内媒体曾一度铺天盖地对保安行业中出现的违法乱纪事件进行报道,各类负面事件频发。有的保安员充当不法分子的帮凶和打手,甚至侮辱、殴打群众,严重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的单位或个人私招滥雇一些未经正规培训甚至有违法犯罪前科的人员充当“黑保安”;有的私企、民企雇佣的保安员成为其看家护院的私人“武装”,更有甚者,有些所谓的“私人领地”连执行公务的公安民警都“不得入内”,甚至发生暴力抗法行为……给我们的公安行政管理乃至社会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问题。
可以说,保安队伍是一支“双刃剑”,对于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来讲,会成为“助手”,也可能成为“对手”。关键在于管理是否到位。因此,保安监管工作之于我们的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之于治安管理乃至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同时,保安队伍人员数量庞大,仅以济南市为例,做为省会城市,济南全市总面积8177平方公里,市区面积3257平方公里,总人口563万。全市各类保安从业人员约计8万余人,因此,保安监管工作不能也不敢有丝毫的放松和疏忽,且必须加强。
其一,保安监管工作之于公安机关,是其本职所在且责任重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是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职能部门,由公安机关负责监管保安服务业同时也反应了保安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
随着《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贯彻,保安服务市场的开放,各类保安服务组织数量日益增多,抢占市场份额、相互挖取管理人才、争夺队伍与地盘,压低价格恶意竞争,甚至拔刀相向、出手殴斗等等现象与问题开始出现,给公安机关监管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如果对保安从业单位及保安队伍管理不到位、对市场秩序不能规范管理和有效引导,将会引发社会问题甚至造成恶果。公安机关对于那些借保安之名发展起来的黑恶势力、“帮凶”、“打手”必须严厉打击,以保障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其二,保安监管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目前国内的保安员有一大部分是农村进城务工青年或是城市下岗再就业企业职工,他们的权益保障、正当诉求保证本身就是一个民生问题;同时,他们的工作岗位遍及社会各个部位、各个角落,其本职工作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也是一项直接涉及民生的服务工作。从这个角度上来讲,保安监管工作也同样是直接关乎民生的公安基础行政管理工作,抓实干好,是对数量庞大的保安员群体负责,也是对社会公众、社会安全负责。 |